【部门解读】《宿州市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文字解读
2022年11月,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宿州市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细则》),现将《细则》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中国竞彩网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范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确保在应急状态下有效发挥粮食应急保障作用,按照2022年度省粮食安全目标绩效考核要求,依据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家粮食和储备局《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办法》和《安徽省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细则(暂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起草形成《宿州市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
二、制定意义及总体考虑
按照“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科学布局、全面覆盖,平时自营、急时应急”的要求,充分整合现有资源,统筹规划应急储运、加工、配送、供应网点布局,建立和完善快速反应、高效应对、保障有力的粮食应急保障体系。
三、研判及起草过程
市发展改革委于2022年11月2日征求市财政局、市农发行、各县区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中心)、市粮食行业协会等9家单位意见,11月9日反馈意见收集完毕,9家单位均反馈无意见。形成《宿州市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讨论稿)》。11月11日《宿州市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讨论稿)》通过市发展改革委法规科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形成《宿州市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实施细则(暂行)(送审稿)》。2022年11月14日,经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11月15日印发实施。
四、主要目标
粮食应急保障企业平时自营、急时保供、战时应急,将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与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应急有机融合,切实提高应急保障效能,保障市政府应急调用需要。
五、主要内容
《细则》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第一章【总则】部分。明确了粮食应急保障企业范围、管理的基本原则,指出粮食供应保障体系建设纳入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
第二部分为《细则》的主体内容,包括第二章至第五章。
第二章【条件和标准】提出粮食应急保障企业、储运企业、加工企业、配送中心、供应网点、保障中心的条件和标准;
第三章【确定和备案程序】明确了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确定和备案的主要步骤;
第四章【日常管理和监督】提出市、县(区)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的日常监管责任和需要补充更新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的情形;
第五章【责任和义务】强调了市、县(区)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粮食应急保障体系管理工作,明确了粮食应急保障企业应落实的责任和义务。
第三部分为第六章【附则】部分。
附件为粮食应急保障企业推荐标准、牌匾样式。
六、创新举措
县(区)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辖区内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督促其落实相关责任和义务。粮食应急保障企业平时应按市场化运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应急保供时应积极承担各项应急任务。
粮食应急保障企业要服从粮食应急指挥机构统一调度,完成粮食应急保障任务;粮食应急加工企业要尽最大生产能力进行加工,优先供应粮食应急供应网点;粮食应急配送中心要集中配送资源,提高配送效率,全力做好应急粮油的配送工作;粮食应急供应网点要结合网点自身实际和辐射范围,积极联系货源,确保储备足够数量的成品粮油,粮油销售后要及时补充。
七、保障机制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全市粮食应急保障体系总体规划和市级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的管理工作,对县(区)粮食应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各县(区)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和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的管理工作,并结合实际完善粮食应急保障各环节功能,建成满足当地应急需求、优化协同高效的粮食应急保障网络。
粮食应急保障企业在平时应遵守粮食生产、流通、储备各项规定,主动接受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出现涉及粮食应急保障的重大经营情况变动的应及时报告。进入粮食应急状态或启动粮食应急预案后,应严格遵守《粮食应急保障协议书》中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在有关部门的统一安排调度下,立即行动、履行协议,完成好各项粮食应急保障任务,确保各项措施有效落实。
八、解读人及政策咨询服务电话
解读人:xxx 宿州市发展改革委xxx
咨询电话:0557-xxxxxxx